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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开具发票,许多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困惑。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时是按3%开票还是按2%开票?按1%征收率计算纳税时要按1%开票吗?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开票和计算应纳税额。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他个人除外)
税收政策: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税收政策: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