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介绍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根据《民法典》规定,16-18周岁的,可以“自给自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视为“成年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18周岁的,如果能“自给自足”并且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去网吧。
1、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2、本人必须满18周岁。
3、未成年禁止入内和禁止在网吧吸烟等。
依据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3)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5)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综上所述,关于新政策16岁可以上网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包括网吧在内的各类互联网经营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而我国对成年人的法律定义为十八岁以上,或者十六至十八岁,能够自己获取劳动收入并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标准的公民。